更新时间:2018-07-04 15:41作者:才子老师
(2)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3)军队院校招生和国防生招生同分数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4)自主招生投档时,考生成绩,即不含优惠分值的“祼考”成绩不能低于一本线。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我市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本科提前批批次;
(2)贫困定向本科;
(3)自主招生(包含高校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试点学院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4)本科一批批次;
(5)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6)本科一批预科;
(7)本科第二批批次;
(8)本科第二批预科;
(9)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安、空乘、空保、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
(10)高职专科批次;
(11)高职专科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