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6:40作者:王新老师
4.迁移户口的新生,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必须在入学报到时的通知时间内到沙坪坝派出所摄像办理;已有生源地二代身份证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更换成学校集体户住址的身份证,若需要,待正式落户后(一般当年12月底),持本人有效的重庆大学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沙坪坝派出所摄像办理。
二、有关落户等相关问题的说明
1.新生迁移户口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给保卫处,如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权利。且应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及时办理,次年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落户审批手续。
2.新生开学报到时,若户口迁移证有效期过期,不影响落户。
3.新生落户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开学报到时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应提前复印《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盖章并出具证明。
4.新生报到时若不慎遗失录取通知书的,需到学校招生办(硕博生在研究生招生办)出具证明后提交落户资料。
5.学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后,在校就读期间,除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中途不应办理户口迁出。确需办理户口迁出的,必须出具迁入地派出所的准迁证。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因转学、退学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出的,应到学校教务处(硕博生到研究生院学生科)开具离校程序单,并带上身份证或学生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学校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
6.迁来学校的学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统一管理,学生若有需要,可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借用或者复印。
备注:保卫处户政咨询电话:023-65105856
沙坪坝派出所地址:重庆大学A区大门往沙坪坝方向200米,沙坪坝小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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