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21:06作者:李天扬老师
今(17)日上午10时,重庆市教委召开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取消文理分科,统考语数外三科,等级性考试则采用“6选3”模式。
据介绍,重庆将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并公布《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今(17)天上午10点,重庆发布新高考方案
17日上午10点,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将在重庆市教委召开。届时,请大家关注上游新闻、晨报微博和微信第一时间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此前,全国已经有20余个省市先后公布了本地区的招考改革实施方案,虽然各省改革启动时间并不相同,但基本集中在未来三年,同时,“3+3”高考模式、文理不分科成趋势。从这些已公布的招考改革方案中,我们或许能对重庆即将公布的招考改革方案有所期待。
上海、浙江率先于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目前,河北、广东、甘肃、江西、宁夏、江苏、青海等多个省份已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本地的招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高考制度改革的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河北、广东、江苏、青海等地明确将2018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2021年高考正式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将成为参加新高考的首批“吃螃蟹者”。
宁夏、甘肃等地则将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时间定在2019年,新高考方案首次开考时间为2022年。
梳理各地招考制度改革方案可见,均遵循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按照意见,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对于外语科目,河北、广东、江西、宁夏、青海等地均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而对于计入总成绩的“学考”选考科目,上述已公布方案的地区提供的考试机会次数不尽相同。其中,上海、河北、江西等地规定现阶段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浙江、广东等地规定可以考两次。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改进录取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宁夏、河北、广西、江西等提出将合并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广东提出将二本A、B合并为本科二批,上海则将合并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而辽宁将取消一本A、B段,同时合并二本与三本。
而在此前召开的重庆市高考工作会上,也明确提出,重庆今年将对普通类志愿结构进行调整,将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取消三本),专科一段和专科二段合并,合并后设6所院校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