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9:31作者:王华老师
②未准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超过两周者,将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③凡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务必于2012年9月8日前将以下资料寄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以邮戳时间为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家长和新生身份证复印件、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④新生报到之后,统一在双福校区进行军训。
2.建筑学专业新生将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基础摸底测试(测试时间:新生入学2周后进行),请新生做好入学考试相关准备。
3.凡要求自带档案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在考生所在中学或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并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我校“接收新生档案处”。
4.请随身携带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10张。
5.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学习,预防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影响学生成长、成才,家长不得为一年级新生在宿舍内配备电脑。
七、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勤”资助体系。2012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凡需到校申请“奖、贷、助、勤”等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八、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1.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23-62652498。
2.助学贷款等咨询电话:023-62652737。
3.收费、汇款等咨询电话:023-62652456、62652457、62652458、62652459。
4.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3-62652409、62652403。
5.新生接站咨询电话:023-63430008。
6.建筑学入学加试咨询电话:023-62652437。
7.新生住宿咨询电话:023-6265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