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0:06作者:才子老师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中共中央西南局、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和重庆市共建的管理模式。“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全国政法院校中率先开办本科法学专业及哲学、国际共运史专业师资班,其中法学专业招生占全国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全国首批刑事侦查专业本科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10月,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
二、发展现状
历经60余载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
学校现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应用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法律硕士学院等14个学院,具有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及自主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