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5:17作者:王华老师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一、历史沿革
西南政法大学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挂牌成立。建校伊始,学校得到了时任西南局负责人邓小平、刘伯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我校既会聚了法学名流又吸纳了实务精英,既秉承了深厚的法学传统又融入了公安教学的特色。学校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西南大区、司法部、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重庆市管理等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学校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点大学。1995年,学校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由司法部直属划转重庆市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2013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3年,学校成为教育部支持重庆市重点建设的高校。201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重庆市属高校中唯一一所获批自主招生的大学;8月,学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0月,学校被列入“部市共建”大学行列。
经过60余年来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法学教育方面,成为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在全国法律界有良好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