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17:35作者:才子老师
保证在设计过程中,派设计代表组常驻现场,随时向甲方了解设计意图,处理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做好甲方和有关职能单位的参谋,确保设计质量和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场代表人员的人数和专业,根据工程进展和业主需要,不同阶段委派不同的设计人员参加。
现场代表人员与业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解决设计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利用我方的整体优势,为现场设计代表组创造了良好的后勤服务和生活保障条件。
领导小组、合同主管、技术主管、项目总负责人经常到现场,了解现场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合格者立即撤换。并经常与委托方保持沟通,了解委托方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4. 设计工作的全过程服务
派出专业人员全面的进行现状的调查,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提出设计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报甲方审查。
提出设计的目标,报甲方审查。
配合招标人做好本次设计上报审批的各项准备资料编写工作。
5. 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的措施
在设计过程中,特别是在前期设计编制和设计方案形成过程中,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对不同阶段的设计提出最优的设计方案,使设计工程设计创一流水平。
三、 设计使用权承诺
我方郑重承诺本次我方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成果招标人(甲方)享有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示、宣传等。若我方中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
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等。
四、 设计责任承诺
若我方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 我方设计文件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方(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 按设计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招标方(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3. 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 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招标方(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 我方保护招标方(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招标方(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