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21作者:李一老师
①不在企业中搭干股(权力股);不到企业或下属单位、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②不私自经商办企业;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 供优惠条件。
③不拖欠公款,不借用公款为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营利活
④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⑤不购置和使用豪华小汽车;不用公款和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驾驶公车
⑥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的娱乐活动。
⑦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⑧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不动用公款操办和借机敛财。
⑨不用公款旅游。
二、投诉程序
①为方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承诺制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监督办公室,受理投诉
②党政班子成员违背承诺内容,投诉人可向办公室投诉,经查实后,给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10日内答复投诉人。
③投诉人对第一次投诉处理不满意,礼义镇纪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