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21作者:王华老师
篇一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实,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决把住人情关。
五、将心比心,只说让群众心服口服的心里话,不说空话、套话、假话,争当群众心服口服的好公仆。
六、准时上班,准时下班,争当坚守岗位的排头兵。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
篇二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四、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修建或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五、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七、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八、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八、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现象和人员。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九条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