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02作者:三水老师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11、为减少争端和范文网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尽可能让你孩子参加学生意外保险,家长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你的合作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