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02作者:王华老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委机关二十二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根据委机关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安排,我处现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各项工作部署,学深吃透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务实形象,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实事求是。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要求,加强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二、提高服务水平,工作履职尽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从服务机关、保障运行的角度着手,让委机关更好地服务于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和企业。同时,在财务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并认真予以贯彻执行,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我们将依靠机关干部群众、直属单位基层群众,多听他们的意见,立足本职,热心、耐心、细心地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坚持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于律已,不接受公款宴请,不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做到政治上清清楚楚,经济上清清白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四、倡导勤俭节约,切实改进作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勤俭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群众路线,做到真心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做群众的贴心人。
践行群众路线公开承诺书(3)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电力能源处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电力能源处党支部实际,做如下承诺:
1、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学习工作俩不误,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过硬,奋发有为、廉洁从政的处室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