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1:01作者:李一老师
5、坚决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
6.坚决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职权范围外事项。
7.坚决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8.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凡是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送钱送物的人。
9.坚决不跑官卖官,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0.坚决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11.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检查,若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