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0:39作者:才子老师
(四)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十项内容未对外公开的根据《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要求,给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效能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乱收费的,给予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处(室)领导效能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经查确属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给予该工作人员效能告诫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行为的,经查实,情节轻微的给该工作人员效能告诫一次,该工作人员所在处(室)领导诫勉教育一次,累计两次被效能告诫,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移交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