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8:45作者:王华老师
时间 | 5月2日上午 8:00-11:00 | 5月2日下午 13:00-15:00 | 5月2日下午 15:30-17:50 |
科目 | 阅读与表达(语文、英语) | 数学与逻辑 | 理化探究(物理、化学) |
分值 | 200(120+80)分 | 150分 | 160(100+60)分 |
学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凭学生证或户口簿或加盖初中校公章的身份证明)参加初试和复试。
备注:准考证发放方式——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类学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直接发放到各初中校;自荐类学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电话通知领取。
初试入围:根据笔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学生的名单(招生总人数减去获得初审“优秀”等级的人数)。入围学生名单于2016年5月3日上午11:00前在常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公示,并电话告知考生。自主招生期间,考生家长的联系电话要一直保证畅通,因考生和家长原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长承担。
3、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察。“初试入围”的考生和初审环节获得“优秀”等级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16年5月3日下午2:00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5月3日下午1:45到常州市第一中学报到(具体地址见校园指示牌),逾期作自动放弃。
如有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从未进入面试学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预录取名单确定。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考核小组根据选拔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基础上,确定取得预录取资格学生名单。并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复核通过。
5.公示。我校将取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招办审核,并在常州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弄虚作假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6.签订预录取协议及后续活动。取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在5月7日与学校签订“自主招生预录取协议”。5月8日起参加我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七、录取政策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学生给予优录政策:即2016年中考成绩总分达常州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即正式录取进入常州市第一中学2016级“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
八、监督机制
为保证此次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主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和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9-88128003、0519-88121926。
九、招生组织机构
1、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全面工作,指导自主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审核、批准最终预录取名单。
组长:完利梅成员:顾锡宏高俭李万龙胡文生
2、自主招生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自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负责对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初审、初试和复试”等考评工作,并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预录取名单。
组长:高俭成员:李万龙陶兆宝季一鸣钱柳云赵科满春燕
3、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组长:顾锡宏成员:常耀芬陈宝祥史仲华
十、联系方式
地址:椿桂坊苏家弄55号常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处(行政楼二楼)邮编:213003
联系电话:0519-830268920519-88127937
联系人:赵老师(13912340790)陶老师
常州市第一中学网站:www.czyz.com.cn
电子邮箱:czyzxsc2013@163.com
十一、附则
1、本简章中所有“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应按初二两次期末考试四科(语数外物)的总分排名和初三第一学期期中及期末五科(语数外物化)的总分排名、初三第二学期期中及初三其他重大考试五科(语数外理化)的总分排名,进行加权平均。
2、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常州市第一中学
2016年4月
附件2
2015年常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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