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1:16作者:三水老师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1、乙方所认购房屋标准层的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价约为 元。
2、乙方所认购的阁楼价格为元/平方米,阁楼总价款约为 元。
3、乙方所认购的储藏室(大、小)单价元/平方米,储藏室总价款约为 元.
4、房款约总合计为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公共维修基金按总房款2%收取,房屋交付使用时由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6、凡属乙方使用房屋的设备、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有线电视开通费、宽带网使用开通费、电话开通费等)由乙方自付,应于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乙方拒绝或拖延付费造成不能(按期)使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付款方式: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银行借款方式付款。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佰拾万仟佰(小写元),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责任此定金不予退还。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面积差异处理
如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发生差异,最终面积以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房款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该商品房分摊面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四、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对该商品房另行处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按逾期付款总额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收取违约金。
2、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带齐相关证件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废止。
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时付款及办理贷款手续,甲方有权对乙方预定的商品房另行处理,并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定金。如乙方享受优惠后,不能按协议方式全额付款,将不再享受优惠。
五、交付期限:
甲方于年月日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乙方使用(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如甲方不能按时交付,逾期六十日,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利息,甲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须保证其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系方式的真实性,以便于甲方及时联络,否则,由乙方承担不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