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7:49作者:王新老师
为了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特成立“学习雷锋”志愿者服务队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爱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朱玉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玲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朱玉娥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日常工作的主持和活动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创建是我院全体干警有效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深化志愿者工作品牌的一项创新实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认真部署落实。要切实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活动方案,找准服务项目,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2、精心组织,增强引力。各部门要关注社会公益活动,更要重视单位建设和法官干警个人成长需求,要积极搭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平台,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全院法官干警吸引到志愿者活动中来,既使法官干警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展示才干,实现自我发展,又使志愿者服务活动真正成为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形象的有效载体。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加大我院“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的宣传力度,打造我院“学雷锋”法律专业服务的特色品牌,在社会上扩大影响,形成导向作用,使“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成为我院又一闪亮的窗口。在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者服务理念的同时,为我院成为群众喜爱的法院、群众信任的法院添砖加瓦,为全区维稳促谐工作奉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