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23:32作者:王华老师
x.x月x日前后,有复员退伍军人的县直部门、单位要组织优抚对象进行座谈慰问,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开展“八一”走访慰问活动
x.慰问驻军官兵。x月xx日至x月x日,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领县双拥成员单位负责人对驻军官兵进行慰问,各成员单位慰问金不低于xxx元。
x.x月xx日至x月x日,县四大班子领导、县人武部领导、部分县直双拥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到乡镇慰问烈士家属;乡镇组成慰问组到村慰问其余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有直系亲属的现役军人家属(乡级慰问名单需报县民政局和县双拥办备案)。
x.县双拥办和县工商要积极组织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八一”慰问活动。
三、开展“八一”办实事活动
各乡镇、各单位要为驻军或优抚对象办一件实事。
四、做好“八一”双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x.各乡镇、各单位要在“八一”前出一期双拥宣传专刊。
x.县广播电视电台、《金色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在“八一”期间开辟双拥宣传专栏,报道或登载双拥工作开展情况和优抚政策。
五、开展优抚政策待遇落实情况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八一”期间要对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纠正、整改。
六、有关工作要求
x.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活动。
x.各乡镇、各单位要在x月x日前将“八一”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双拥办(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