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1:41作者:王华老师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扶贫日活动期间,利用市政府网站、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开展社会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扶贫日公益广告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2.开展三大电信运营商扶贫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市科工信局协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单位,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营造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3.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组织联动,在市区主要街道、乡镇主要路段和贫困村悬挂张贴扶贫日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扶贫、关心贫困群众。(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
(二)开展募捐活动
1.募捐方式。
(1)资金募捐方式。募捐款实行分级管理、各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和各乡镇将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到本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工作联系帮扶村和贫困户。
(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至贫困村和贫困户,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乡镇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募捐统计。市级各部门及各乡镇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统计本系统、本乡镇募捐款物情况报至市扶贫办。
(三)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1.各单位、各乡镇要立足行业特点和实际,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特色扶贫活动。
2.各金融机构要开展特惠金融精准扶贫活动,通过小额信贷等形式,让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五、活动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主任由市扶贫办主任陈蔚翔担任,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扶贫日活动的统筹协调。
(二)统筹安排。各单位、各乡镇要根据自身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部署扶贫日事宜,组织开展各帮扶活动。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10月20日前,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数据汇总后交市扶贫办(联系人:彭荣康;联系电话:86623547,邮箱:wzssfpb@126),由市扶贫汇总后上报省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