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26作者:三水老师
(三)激励机制。可采取“利差补贴”等方式,由当地财政按扶贫开发贷款月平均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承贷银行利差补贴,具体比例和补贴方式由各县(市、试验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补偿条件。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贷款逾期超过1年的,经催收借款人仍无力归还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按风险补偿原则,经核准可以从贷款风险金专户中按比例扣收贷款本金。
(五)补偿标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对农信社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后产生的呆账代偿核销。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清偿后,要按月打印贷款风险金专户的补偿明细,并连同扣收贷款本金的结算凭证,交由县(市、试验区)财政局、扶贫办、人民银行核对备案。
由于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的本金损失:经所在县(市、试验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业银行)呆账认定,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和扶贫办备案后,本金损失由贷款风险金承担50%,农村信用社承担50%;同时,积极鼓励农户、扶贫农头企业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补偿金可直接用于贷款偿还。
(六)损失追偿。贷款损失补偿后,各县(市、试验区)政府(管委)须协助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继续追偿贷款本息,收回的金额先由农村信用社收回借款人结欠的贷款利息,剩余金额优先归还按该笔贷款的补偿比例属于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部分后,结余部分划回贷款风险金专户。
十、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州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邓家富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左应江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张鸿州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 林 州财政局局长
雷宪春州审计局局长
张学敏 州扶贫办主任
宋良祥州人行行长
唐 劼省农信社驻州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扶贫办,负责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日常工作。张学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州扶贫办、州金融办、州人行、省农信社驻州办抽调。各县(市、试验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协调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