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19作者:李一老师
(3)识别方法。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为识别的贫困户建立《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的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识别步骤和时间安排
(1)规模分解。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的办法将贫困人口逐级分解到村。将我县27683人贫困人口分解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本级贫困人口数分解到行政村。
(2)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行政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以下称为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在所在行政村、自然村(屯)进行第一次公示(7月20日前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以下“公示”时间均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抽查核验,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自然村(屯)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复审后在各行政村、自然村(屯)公告(8月10日前公告)。
(4)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逐户填写《扶贫手册》(一式三份),同时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手册》中的《帮扶须知》。
(5)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录入完成后,《扶贫手册》由贫困户、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各执一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印制。
以上1-5步工作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
(6)联网运行。网络运行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详见附件3。
(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