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17作者:三水老师
(四)十佳党务工作者
①现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含基层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党组织书记不重复评选;②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③业务素质高,交办工作完成好;④工作有思路,党内活动经常、规范;⑤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服务中心工作。
(五)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
①任职3年以上的现任农村(社区)党小组长;②热心工作,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有成效;③党性强、素质高,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④党员活动开展经常,党员教育管理好;⑤积极服务上级中心工作,表率作用好。
(六)优秀共产党员
①全区所有党员(含在本区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的流动党员);②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③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工作业绩突出;④热心为党员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满意度高;⑤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表率作用好。
“五好”领导班子评选按照《关于开展创建“五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方案》(望办发〔2013〕68号)文件执行。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8日前)
区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进行动员,将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及精神传达至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
(二)民主推荐(5月13日前)
采取组织推荐为主,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十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可推荐2名。
“十佳机关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可推荐1名。
“十佳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由望城经开区、铜官循环园、滨水新城和乡镇(街道)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望城经开区可推荐10名。
“十佳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可推荐1名。
“十佳农村(社区)党小组长”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初审,推荐上报。每个乡镇(街道)可推荐2名。
“优秀共产党员”初步人选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严格初审,推荐上报,要注重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区直党委(党工委)单位可推荐3名,党组单位可推荐2名,支部单位可推荐1名;乡镇可推荐5名,街道可推荐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