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7:40作者:王新老师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