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6:41作者:才子老师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我街道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请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以及辖区有关企业分别于2016年5月29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2016年6月2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全办)。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活动的有关影像资料和照片报送街道安全办。(联系人:黄海珊,联系电话:3372119,传真:3341164,电子邮箱:895517644@qq.com。)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在6月下旬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街道安全办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通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