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6:40作者:才子老师
(五)加强检查,推广经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街道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的资料数据整理工作。东湖街道安委办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针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之一。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16〕51号)、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安监综〔2016〕38号)和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梅安委〔2016〕18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3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方案》(明政文〔2016〕74号)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体要求为重点,突出基层、突出专题、突出全民,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辖区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谢丽芳主任任组长,党工委连启棠副书记、办事处郑明锦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连启棠副书记兼任,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