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6:40作者:王华老师
(四)六月下旬,开展安全生产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发放安全手册及安全生产温馨提示。向辖区广大市民和企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常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逃生自救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纳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策划,层层部署。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结合辖区、企业实际,要在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势新的特色活动,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要求层层部署、层层传达。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报道,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将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大型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对违法的典型企业和个人公开进行披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氛围。
(四)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要坚持“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检查,推广经验。各社区工作站及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及时向街道安委办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并认真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街道将对各社区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针对各社区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
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罗安办〔2016〕20号关于印发《罗湖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东湖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