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9:02作者:王华老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6〕5号)精神,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弘扬安全文化,防范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由绍兴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各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负责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本业务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安排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浙委发〔2016〕5号文件的专题学习与宣贯活动。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咨询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水利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在水利建筑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悬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图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宣传资料,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营造全行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2016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生命的刻度》(需要的单位,请与北京水星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明媚,联系电话:010-58205708,58208976),并召开主题座谈会,撰写观后感。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剖析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以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安全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参加全省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并通过专家授课、组织参加各级组织的知识竞赛等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普及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的效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汛期特点,组织开展和参与范围广、针对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