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8:58作者:三水老师
(三)检查总结阶段(5月29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好对活动的检查督导、经验总结、问题处理、改进方法等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图文资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局。
五、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
(三)公路桥梁周边及桥下空间安全管理要求。
(四)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对公路桥梁的危害及后果。
(五)晋公交管[2016]16号和晋公路政发[2016]229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治超联动工作机制。
(六)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查处典型案例。
(七)路域环境整治的有关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是全国、全省集中开展“路政宣传月”工作的第二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作为提升路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宣传计划,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响、有成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合理有效的实施细则,落实宣传责任,保障宣传经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活动期间,省局将在山西交通报、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辟“路政宣传月”专栏,集中报道全系统活动开展情况,增强活动效果,同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所属单位路政宣传工作督查。
(四)建档立卡,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上报省局。上报材料力求形式多样、图文并茂,能真实准确反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山西交通报》已为我局开辟专版集中报道我局宣传活动,分别是5月份的第二期(5月10日刊发)、第五期(5月20日刊发),各单位务必分别于5月8日、5月18日前将报道材料报送省局,报送情况及采稿数量将作为省局2016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路政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