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3:38作者:三水老师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4.各基层工会要对上报县总工会帮扶的困难职工进行属地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相关表册(见附件4),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活动开展结束后,请各基层工会于春节后(2016年3月2日前)报送“两节”送温暖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