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23:17作者:李一老师
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5月20日(联系电话:0433—2533877,电子邮箱:dsxjk@163.com)。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各部、委、局、室,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至少报送一件(篇)。作品一律附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等。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
中共延吉市委宣传部
延吉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承办单位:
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人防办、市广电局、市文联、市关工委,以及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
协办单位:延吉新闻网、延边晨报、延边广播电视台(广播汉语频率)等媒体
六、工作分工
此次系列纪念活动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好纪念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既要形式多样、隆重热烈,又要务实节俭、讲求实效。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并监督活动。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本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总体把关,对外发布活动安排,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各机关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
(四)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老干部参与本活动。
(五)市委党校:积极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开展抗日斗争史主题宣讲活动。
(六)市党史办:负责活动具体实施工作。
(七)市档案局:负责征集并提供抗战题材档案资料。
(八)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协调事业、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本活动。
(九)团市委:负责宣传发动青年团体积极参与本活动。
(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本活动,并做好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协调驻延部队积极参与本活动,提供烈士事迹材料、档案及相关的历史记载等资料,做好主题教育活动。
(十二)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普法阵地开展展示活动。
(十三)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协调利用帽儿山等园林绿地开展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