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7:24作者:才子老师
第四篇:
姓名:xxx,性别:男,年龄:19,民族:汉,系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察系司法警务0514中队学生,该生自XX年7月份在我支队实习以来,积极参与我大队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法制宣传,能够遵守纪律,关心群众,该生实习期正直我大队“除暴除恶”时,该生自愿并全身心投入到本次活动中,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该生并且参加了侦察案件,抓捕执勤等各项任务活动,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靠近组织,在该次行动中能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作为一名预备役警察始终以公安精神严格要求自己,领悟到警察这一工作的重任,能学以致用,政治思想好,成绩优良,表现优秀。
总之,符合21世纪警察的标准,具备了应有的素质,望今后百尺竿头,积极响应号召,争取早日成为真正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