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1:00作者:王新老师
20.潘某的行为属于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有效贯彻和执行,必然会引发人民群众不满、恶化党群关系。《条例》第10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21.刘某的行为属于侵害群众知情权行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是加强民主监督,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2.王某的行为属于党组织失职行为。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3.杨某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权力是柄“双刃剑”。要按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超越用权的界限,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不任意妄为,按规定的责任行使权力,不逃避约束。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