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1:00作者:李天扬老师
9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 、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9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顾群众意愿,盲目 、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9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 ,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