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10:58作者:李一老师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针对这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这次修订《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同时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并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把管党治党建设党和监督执纪问责的最新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凝练为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这次修订《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系列评论之——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9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纪律执行上狠下功夫,不断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