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4:48作者:王华老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具体承担了市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社会救助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负责人员。二是全面研究部署全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工作,明确区县社会救助部门兜底脱贫的目标任务,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精细管理,倒排工期,高效推进。三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出台政策、收集通报进度等形式,加强对脱贫攻坚低保兜底的组织领导。四是全处同志单独或陪同局领导,多次深入区县,对尚未脱贫验收的16个贫困区县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低保兜底成果。
二、因地制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低保兜底政策。加强扶贫制度和低保制度在认定标准上的有效衔接,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要求将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二是完善医疗救助脱贫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出台《关于农村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同时,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有关资助参保、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规范。三是出台民政脱贫攻坚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民政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等方面,对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民政系统脱贫攻坚作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
三、突出重点,深入抓好兜底保障。对任务重、动作迟缓的区县,通过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召开各种会议讲道理、教方法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有20.1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276万元,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有30.8万名扶贫对象纳入了医疗救助,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同时,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扶贫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