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4:15作者:三水老师
二是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有所欠缺。目前,基层党支部书记既是行政领导,又是党组织领导。他们往往都是从业务素质强的人才中脱颖而出的,党组织在对其考察时往往拿不出衡量该同志党建理论水平的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的党支部负责人虽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而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对党务工作理论知之不多,更是缺乏创新意识。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使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被弱化。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所削弱。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党组织的权力被逐渐削弱、作用被逐渐轻视,往往被看成是“务虚的”、“华而不实”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如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同时,从硬件设施上来说,一些党支部缺少学习活动场所,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除上级下发外,平时的学习和活动基本上没有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这种“无米之炊”的情况,很难使党建工作有创新和发展。四是抓党建的标准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从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必须下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党建工作是忠诚党的领导的保证。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共产党执政的神圣职责,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充分地依靠党建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出色完成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