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14:15作者:李一老师
(四)党费收缴情况
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各总支、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工资标准核算应交党费的数额。各支部专人每月按标准收缴每位党员的党费并在《党费证》上登记签名;支部一季度填写《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党委(总支)上缴党费登记表》交纳到政治处,由政治处开具《党费收据》。各支部交纳的党费由政治处秘书科专人负责收缴并如数交到市直工委,各支部交纳党费的情况在政治处网页党费管理栏目公布。2011年收缴党费183817元;2012年6月止收缴党费 60825.8元。
(五)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关于做好这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相关事宜,并指定2名党员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各党支部认真对照《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分类定级参考标准》进行自评以及群众测评,评出属于“好”等级的25个、“较好”等级的49个、“一般”4个。我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22个、“较好”等级的28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城区分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2个、“较好”等级的19个,“一般”2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红海湾分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1个、“较好”等级的2个,“一般”2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
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2
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我局党委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进行了严格复查程序,严格控制定为“好”的基层党组织数量,确保了定级结果真实有效、符合实际。经开展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等工作,其中,红海湾分局党委所属“第二党支部”及“第三党支部”,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攻坚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表现突出,红海湾分局党委决定将其从原定等次“一般”晋级为“好”等级。我局其余各党支部维持原评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