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17:05作者:李一老师
案例五
以权谋私 啃食扶贫款
福建省尤溪职专总务处原主任詹振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挪用阳光工程培训费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共计23.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尤溪县纪委给予詹振忠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款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阳光工程培训是国家帮助贫困群众脱贫的重要措施,却成了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唐僧肉”。詹振中借用学校承办农民种养技术培训之际,将资金挪用为个人经商谋利,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该县纪委主要领导表示,扶贫专项资金姓“专”,一分一厘都不能挪用,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腐败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避免“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