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7:33作者:才子老师
2.中队委员会指导老师即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和副班主任(第二辅导员)。
第六条 学生干部组织的最基层组织是小队。
各小队由5至13人自由组成,设小队长1名或设正副小队长各1名。小队可根据需要自主聘请辅导员。
(三)少先队干部组织产生
第七条 少先队干部产生办法:
1.大队委员会实行竞选上岗,每学年改选一次。
2.中队委员会实行班队合一,常任制和轮流制双轨运行。常任委员每学期改选一次,实行竞争上岗。另可设立值勤班长等,定期轮换。
3.大队、中队委员会候选人由全体队员和辅导员推荐及队员自荐产生,通过民主竞选、招聘制、学生代表大会等形式差额推选产生。
4.小队长由各小队自主推选产生。
(四)少先队干部职责范围
第八条 大队委员会负责讨论研究全大队的工作,组织大队活动,主办大队的各种“小家务”、“小建设”,领导各中队的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大队长
召集并主持大队委员会和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交流经验;主持大队活动,召开会议;安排好大队委值日,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委员(各职能部)及各中小队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上级精神。
2.副大队长
协助、配合大队长进行工作;负责整理、保管队的文件和资料;负责组织执勤中队工作,监督和检查评分情况,做好一周工作情况的总结、评比。
3.组织风纪部
负责学习队章的工作,在全体队员中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管理队员登记,填写少先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负责少先队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班风班貌竞赛,学生队风队纪展示等活动。大队集会时负责出旗和退旗,大队列队行进时,负责执旗;保管队旗;担任升国旗仪式的主护旗手;训练中队旗手和护旗队员。
4.宣传信息部
组织、管理队室、板报、广播、电视台、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培训中队宣传骨干,组织“小记者团”,检查、督促各中队宣传工作的开展;负责宣传国内外大事、宣传少先队里的好人好事等。
5.文娱体育部
组织大队的文化、体育游戏等活动,协助学校开好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培训文娱、体育骨干,领导文艺小组和红领巾合唱团、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球队的活动等,负责保管文娱用品,向中队推荐好的歌曲舞蹈;发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