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4:56作者:才子老师
三是在打造功能服务链上下工夫。我们制定出台《社区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实现对社区困难居民社会化、常态化帮扶救助。建立社会保障救助平台,审核享受低保271户、455人;建立雷锋超市(社会捐赠站),每季度向贫困家庭及弱势群体发放一次救助物品,至目前,共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物资3500余件,已累计向社区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物资XX件,价值6万多元;搭建文体、科技服务平台,设立图书阅览室,科普信息中心和多功能活动中心,对辖区居民免费开放,提供读书、看报、查阅科技信息,截至目前,共接待居民3000人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平两减三免”惠民政策,即:药品实行平价零利润;门诊肌肉注射费减收30%,门诊三大常规检验费减收20%(基本医疗服务费在二级乙等医院基础上下浮20%,残疾人、低保人员在原基础上服务费进一步减免10%);免挂号费、免建立健康档案费、免基本体检费,建立健康档案16366人,接受就诊2900人次,优惠让利患者近4万元;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普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12起,调解纠纷18件,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活动25次;建立综治维稳中心,开展社会矛盾排查,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截至目前我们共化解各类矛盾85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基础条件与社区党建新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没有完全建成;
二是街道普遍存在任务多、事务杂、责任大、权力小、机构少、人员缺的问题,社区承载能力与“小社区、大社会”现实需求明显不相适应。
(二)社区党组织统筹能力与社区党建要求不相适应。
虽然《党章》规定“街道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而且社区党建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协调性、服务性、互动性的“五性”特点,它需要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和支持,但是由于街道党工委不是一级党委,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又没有隶属关系,对下层组织难以产生刚性约束力,实现全面领导困难很多。
(三)思想认识水平与社区党建新形势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