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1:27作者:李天扬老师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