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1:22作者:李一老师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
我机关支部委员会于3月25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18名,实到会党员16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16名。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选举结果:谭斌得16票,唐静怡得16票,黄琳得16票。谭斌、唐静怡、黄琳等三人当选为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谭斌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妥否,请批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区分局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
20XX年3月25日
中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团委于20XX年1月5日举行换届选举工作。应参加投票人数29名,实际参加投票人数29人,通过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产生选举结果如下:
范侃斐、沈明芳、谢利超当选为新一届团委委员;通过团委全体委员民主推选,范侃斐拟推选为团委书记,沈明芳同志拟推选为团委组织委员,谢利超同志拟推选为团委文体委员。
当否,请批复。
附件:团委委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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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中共****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选举。*名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实到会*名,占党员总数的**%,符合选举相关规定。
选举结果为:**得*票,***得*票,**得*票。*********同志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经第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支部委员进行分工,拟分工如下:**同志为党支部书记,**为组织委员,**同志为宣传委员。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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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