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15:07作者:王新老师
(5)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要政策叠加,实行“交钥匙”工程。
6、实行精准结对帮扶扶贫
(1)实行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制度。一是继续抓好 “十二五”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重点贫困村脱贫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将成立14个重点贫困村帮扶工作组,采取“1+2+3”的方式进行帮扶,即由1名县级领导,2名科级后备干部,3个帮扶单位组成工作组,对1个贫困村进行帮扶,其中2名科级后备干部作为长期驻村蹲点的工作人员,根据“一村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帮扶贫困村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我镇有一个村被列入重点帮扶,请加强衔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坚持重点帮扶与联系帮扶相结合,除无劳动能力的联系帮扶对象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做到责任到人。根据县委、县政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要求,采取“1+1+1”(即1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1名乡镇驻村干部、1名村干部)方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我镇共计188户。科级(含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1户扶贫开发户和联系帮扶2户扶贫低保户。全镇扶贫开发户实行科级以上干部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要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要根据所结对的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脱贫路子(即“一户一法”),充分解决好贫困户的教育、就业,力争帮助每户贫困户推荐1名以上劳动力就业。本轮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结对帮扶仅对扶贫开发户筹集配套产业帮扶资金。科级以上(含后备干部)干部重点帮扶扶贫开发户按照每年每户帮扶2000元的标准筹措产业帮扶资金,其中1000元由政府从专项资金中支出,另外1000元由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后备干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帮助扶贫开发户发展生产。帮扶资金不得用于生活开支。
7、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一是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赢”原则,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主动与贫困村结对共建,利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开展“学雷锋扶贫济困月”活动。每年3月由民政所、妇联、团委、教育助理室等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等主题活动,争做好人好事,帮助贫困户等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每年10月17日在全镇范围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