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6:59作者:王新老师
四、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名额按照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总数的25%确定,共6个名额。先进党支部名额按照全校党支部总数的10%确定,共31个名额。优秀教工党员按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教工正式党员总数的5%确定,共82个名额;优秀学生党员按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3%确定,共32个名额。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按照全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专职人员总数的5%确定,共12个名额。名额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基层党委在对先进党支部的名额分配中,应兼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要措施和有效形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到领导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周密筹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把事迹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
(三)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并安排有关人员填写《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登记表》、《先进党支部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相关表格可在组织部网页“文档下载”中“组织事项”内下载,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并将上述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四)务求实效。通过党内评优评先,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