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3 17:24作者:王华老师
董家两代人孝行善举感动众生,董昌友被评为鄂州市第二届“孝老爱亲模范”。
孝老爱亲事迹材料(三):
孝老爱亲模范事迹材料
田义华,女,广元市元坝区沙坝乡红寨村九组村民。2008年9月,在外打工的田义刚被查出患上了尿毒症。经过医院诊治,医院提出要延续生命务必换肾。对田义刚来说,如果不能早日进行肾移植,他的生命只能以分钟计数了。当他的妹妹田义华得知后,毅然决定把自我的一个肾捐给哥哥。她的决定遭到其丈夫坚决反对,并提出捐肾就离婚。田义华没有因此而改变,一方面她不断和丈夫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用心实施自我决定;此举终究得到了丈夫的理解。她不仅仅捐出了一个肾,还把全部存款拿来支付换肾手术费用,拯救了哥哥的生命。田义华也是远近闻名的孝顺媳妇。其公公去世得早,丈夫又长年在外打工,她便担负起了照顾孩子和患病婆婆的重担。婆婆一向以来身体不太好,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口齿不清楚,行动不便。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而田义华悉心照料着婆婆,毫无怨言,无悔付出,为老人喂饭,梳头,端屎端尿……十多年如一日,直到婆婆去世。她用无私的双手托起了婆婆的老年生活,她用自我善良的心照亮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
孝老爱亲事迹材料(四):
孝老爱亲事迹材料
——**村**孝敬老人先进事迹
**,男,汉族,1979年5月生,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凭,现任**村村委委员。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基石,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家庭和谐,既是一种生活目标,更是一种生活境界。恩爱和睦、幸福美满的家庭,是家人人生旅途的港湾,是事业成功的力量源泉。和谐社会不能没有“孝”字,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特征所在。若当今社会人人以孝当先,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
一个有职责感的男人,要切实履行好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义务,孝敬父母,让他们安度晚年,呵护妻子,与之白头到老,精心养育子女,言传身教,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应当把生活的重心从自我扩展到家庭,多关心、体贴妻子,尊重老人,不断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吸引力,让家人在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中享受天伦之乐。**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三十年。他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孝敬老人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他的孝心散发着火热的光芒,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让家庭充满了温馨与和睦。村民们每次提起他都是赞不绝口,说他是孝敬老人、关爱家庭、团结邻里的好楷模。随着时光的推移,老人对他更加信任,以他为主心骨,不管家里的大事、小事、人情、客往,都愿意让他操持,一家人生活在其乐融融的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