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1:03作者:三水老师
(2)1967年的防洪规划,在深入分析了流域的洪灾成因、河流水系、地形地貌和社会经济等特性基础上,提出了“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治理方针,集中力量扩大中下游河道,重点对流域内主要行洪、排水河道作了安排,新辟了一大批泄洪入海河道,同时对中下游滞洪洼淀进行了初步整治,从而初步形成了海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解决了流域各河系的洪涝水出路问题。在工程布局上,确定了修筑堤防、开辟减河的方针,使各水系自成系统,分流入海,避免了各河洪水汇集天津的不利形势。在防洪标准上,除山区水库外,中下游河道和洼淀海河南系按1963年型洪水、海河北系按1939年型洪水、滦河按1962年型洪水、徒骇马颊河按1961年洪水为治理标准,总体上约为50年一遇,少数河段(蓟运河、白沟河)为20年一遇。
(3)1987年的防洪规划,仍然沿用了1967年防洪规划提出的“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治理方针,治理标准仍然采用海河南系按1963年型洪水、海河北系按1939年型洪水、滦河按1962年型洪水、徒骇马颊河按1961年型洪水标准,在工程布局上仍然延用了各河系分流入海、分区防守的工程格局,巩固、完善已有防洪体系。防洪工程重点安排了上游20座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各河道逐步恢复原设计行洪能力,打通入海通道,并对未治理的河道进行整治; 做好对洼淀泛区的整治,以充分发挥滞洪作用,保证洼淀内群众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加强预报、预警系统建设;重点安排了永定河上游、密云水库上游、潘家口水库上游等山区水土保持工程;重点确保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的防洪安全,增加下游广大地区的防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