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11作者:王华老师
三是多层次开展师德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将每学年开学第一周确定为“扬师德、铸师魂”师德主题教育周,对所有在职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各类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纳入“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和“全员培训”中,记入教师培训学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增强广大教师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组织教师法律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师德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明规范要求
一是建立教师负面清单制度。制定《xx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建立教师行为规范,界定师德红线,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教师信用体系。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个人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队伍诚信管理机制和教师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档案,重点记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失信行为和教研科研学术不端行为。
三是完善教师考核办法。修订《xx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师德要求,扭转中小学单纯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
(三)聚焦师德热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均须签订师德承诺书,并作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围绕群众关切的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等问题,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招生、私设“小饭桌”、乱发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是坚持从严惩戒处理。一经查实在职中小学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党员教师违反师德的,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