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6:4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制。一是实行四级包干负责制。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包片包行政村包自然村包户,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包行政村包自然村包户,中层干部包自然村包户,一般干部负责包户,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每个村安排一个驻村工作队,队长由包点组长担任,包户干部主要任务是摸清需求,制定计划,落实项目,解决困难,实现脱贫目标。三是落实脱贫攻坚主任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增强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感。
(二)与挂钩单位密切协作配合。重点加强三个层面的沟通协调:一是加强与驻我镇帮扶联系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联系帮扶工作有关事宜,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漏洞相互提醒、相互支持,共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求13个市直有关部门在业务、职权范围之内对我镇予以最大限度的支持;三是加强与各村委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因地制宜开展联系帮扶工作。
(三)落实督查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干部包村包户扶贫动态信息台账,及时报送扶贫工作动态信息。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制度,每年镇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脱贫攻坚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机制,每年对各村包点及领导班子和干部实行严格考核。对脱贫攻坚措施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镇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或调整。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