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5:06作者:李天扬老师
(八)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接受企业、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擅自改变出国任务、路线和日程等。
(九)文山会海。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执行发文规格篇幅有关规定不严,不履行审核程序,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
(十)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深入联系点、下基层、调研超规格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不深入实际,沉不下去,有调研无成果;接访“唱空城计”“找人代替”;未经批准擅自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十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筹划安排部署不接地气,与基层脱节,难以落实;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沟通协调不力;贯彻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制造典型等。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自查自纠。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针对纳入专项检查的内容,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主动查纠,分析原因,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切实抓好整改。形成“一报告两清单”(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418室)。
(二)重点检查抽查。采取随机式暗访、驻点式检查、点穴式抽查等举措,对各单位“一报告两清单”情况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对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的,组织拉网式排查,逐个过关;对近两年来问题线索较多但无明显改观的,开展剖析式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盯紧节点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