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29作者:王新老师
推动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的常态化,是进一步强化维稳责任的具体要求
在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反分裂斗争的问题上,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清醒,切实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行动十分迅速、处置十分果断;务必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并扎实实施好针对性强的治本之策,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工作;务必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统筹兼顾“硬道理”与“硬任务”,协调推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到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着力推动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务必取得扎实的成效。
努力提升处置、发现、打击、防范的“四种能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
长期以来,在西方敌对势力的策动下,新疆境内的“三股势力”利用一切机会制造民族纠纷、煽动宗教狂热、宣扬民族对立。因此,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必须对“三股势力”以坚决打击。为此,必须切实加强综合指挥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突能力,确保对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能够防微杜渐,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处置;必须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和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切实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必须进一步加强边防建设,切实提高边境管控水平,切实切断外部势力的干扰;必须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军警兵民协同、统筹重点、兼顾全面,常态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立体防控体系。
加大对宗教极端势力的严打整治力度,是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的现实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宗教关系是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涉及国家全局的五个重要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之一。宗教工作事关新疆团结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只有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才能保证正常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既要坚持依法保护合法正常的宗教活动,又要依法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不得妨碍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大基层宗教管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