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21:29作者:三水老师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要的职责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有作为!尤其是对上级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必须不折不扣、雷厉风行的执行,体现高效的执行力,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并积极投入到全局工作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饱满的工作状态、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执行力简要来说就是指有效利用资源、保质保量达成目标的能力。执行力既反映了组织的整体素质,也反映出管理者的角色定位。执行力的关键在于透过制度、体系、单位文化等规范及引导工作人员的行为。
执行力可分为个人执行力和团队执行力,涉及到三个要素,即意愿、环境和能力。而低效的执行力,主要体现在:
一是态度问题。在执行落实中应付了事,"不作为","混日子",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被动执行。推一推,动一动;赶一赶,挪一挪,不推不赶就原地踏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者"怕"字当头,畏首畏尾,不愿得罪人,遇事避重就轻,碰到问题绕道走,歪风邪气不敢管,难事硬事不敢抓,甘当"好好先生"。
深化认识、增强自觉
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大大丰富拓展了,中央在干部思想作风、从政用权以及生活领域都定下了一系列新规矩,为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划出了“硬杠杠”。可以说,管住党员干部的条条框框更多了,要求更严了,这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市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化,有的视规矩为“橡皮泥”“稻草人”,热衷于钻营“潜规则”,或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是将“守规矩”与“不干事”“磨洋工”划等号,把纪律和规矩当作“公堂木偶”。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守规矩才能不出事。只有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个人才会不触雷、不踩线,党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尊严,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